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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放假安排: 1、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2、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4、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5、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6、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要求: 1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放假前要关好门窗、水、电等,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措施,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节日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要做好应急预案,加强管理,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3、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清扫,并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城市文明行为教育。 4、各学校要按照《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 5、各学校值班名单请提前2天加盖公章后报教育局办公室。 6、各单位将本通知下载后,注意保存,以后不再另行通知。
新浦区教育局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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